宣传预期收益!同花顺旗下基金销售公司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7月21日电 证监会网站21日消息,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同花顺基金)因旗下部分产品存在宣传预期收益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证监会网站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核查,我局发现你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存在宣传预期收益的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强调,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内控合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即A股上市公司同花顺。(中新经纬APP)【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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